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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02: 为啥房子没开始卖就要交钱?
栏目:民说楼市 来源:泰州房地产信息网 时间: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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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房子没开始卖就要交钱?

很多楼盘都会在正式公开销售之前,就会吆喝着让有意向购房的客户参加“认筹活动”或“验资活动”。一些开发企业还会在这些活动中向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

所谓“认筹”或“验资”,其实是开发公司向有意向购买房子的客户发起,引导客户交纳一定的费用或按要求提供一定的资信材料而成为“认筹客户”。开发公司则对这些客户做出一定的“权益”承诺。

这类承诺涵盖的内容有很多种,常见的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买房可以“优先选房”、“享受房价优惠”、“享受购买车位优惠”、“享受物业费优惠”等等。

这时大家一定要关注几点:

1、 交钱需“合规”

政策规定,开发公司在没有取得政府颁发本批次房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预售证》)之前,是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的;而一旦已经取得《预售证》,政府也规定必须是要将《预售证》公示在销售现场的。所以,你在交纳“认筹金”之前,应该务必查验你所关注的这个批次的房源是不是已经取得了《预售证》。

2、 主体应“清晰”

收取费用或收取资信材料时,应完善交收款手续或做好资料交接手续这是常识。而收款或接受资料的主体应该是这个楼盘合法的开发企业。其他企业或个人在没有出具合法合规的该开发企业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是无权收取费用或接受资料的,这一点,请您认真询问并核验。

3、 权益要“明确”

这一点虽好理解,但很多人忽视。也就是说,对于您交钱或提供相应资料后,开发公司承诺给您的权益一定要清晰,以正式的书面约定为妥。一般开发公司都能做到这一点,避免到时买卖双方对约定有歧义或异议,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4、 告知要“及时”

“认筹”或“验资”活动往往都在正式公开销售之前。而且往往都会约定在正式销售日购房,客户方能享受相关权益。可您参加活动时,一般来讲,开发公司正式公开销售的时间还未确定。所以对正式公开销售(开盘)的消息双方应该约定消息通知的途径和形式,以便您及时得到消息,保证如约购房,进而保证您获得应该享受的权益。

5、 退款应“约定”

一般情况,开发公司对“认筹活动”中收取的客户钱款都会做出退款的承诺。也就是说,您若届时没有购房,收取您的费用会退返给您。既是这样,最好书面预定好退款的时间和退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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