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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栏目:环保公示 来源:泰州房地产信息网 时间:4年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对泰州耀宇阀业有限公司船用阀门(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成品阀门及防火阀门除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泰行审批(海陵)〔2019〕20102号

2019年11月14日

2

关于对泰州特兰仕实验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设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泰行审批(海陵)〔2019〕20101号

2019年11月14日

3

关于对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海陵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泰行审批(海陵)〔2019〕20100号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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