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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栏目:环保公示 来源: 时间:3年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环评文件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泰州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路东延(纵五路~京泰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泰行审批(海陵)〔2020〕20024号

泰州市凤凰路东延(纵五路~京泰路)工程项目.docx

2020.5.2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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