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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栏目:环保公示 来源:泰州房地产信息网 时间:5年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9年3月2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对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易居城领域项目(第三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docx

泰行审批(海陵)〔2019〕20031号

2019年3月29日

2

关于对泰州市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docx

泰行审批(海陵)〔2019〕20032号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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