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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调整!事关我市公积金政策......
栏目:本地 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泰州微视听 时间:1年前

!!!

为进一步

提升缴存职工获得感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我市优化调整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10月17日起施行!

主要调整

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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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贷额度翻倍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贷款期限”调整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贷款期限x2”。

二、二手房和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延长二手房和翻建、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15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0年”。三、设置贷款保底额度对可贷额度较低的职工家庭设置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金额为20万元。四、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办理条件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条件,由缴存账户都有“不少于月缴存额12倍余额”调整为“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余额”,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间缴存账户须保留金额,由“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余额”调整为“不少于月缴存额3倍余额”;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个人贷款后缴存账户须保留金额,由“不少于月缴存额12倍余额”调整为“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余额”。

特别提醒

2022年10月17日前

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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