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管理办法》(泰建发〔201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建立《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名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5日至2月22日
二、报名条件
自愿遵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具备相关基本条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三、名录建立方式
1、已参加2017年泰州市物业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试并考试合格的单位和人员,可以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直接备案后进入名录。
2、已参加2017年泰州市物业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试并考试合格的单位,如需变更或增加从业人员,新进从业人员需经考试合格后才可备案。
3、初始报名的单位,除应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进行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进入《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名录》。
四、名录建立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装订成册报连同电子文件送至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附后)进行审核。
2、材料审核。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告知申请单位是否直接列入名录、进行专业培训考试或补充相关材料。
3、培训考试。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向通过复审的初始报名单位和个人发放培训考试通知单,告知其培训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经考试合格后,初始报名单位可以申请进入《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名录》。
4、发布名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后公布《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名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卞芊
联系电话:0523-86880715 邮箱:tzfwaq@163.com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40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