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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说不!
栏目:二手房资讯 来源: 时间:7年前

   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各地要全面实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防止“一房两卖”。同时,全面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监管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等七部委议定,“首付贷”“理房通”等金融衍生品已被确认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此类产品或服务。

  针对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意见》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二手房中介机构扩张,加大对利润的要求,对于房地产中介市场来说,的确很多中介机构延长了产业链,从二手房出租买卖到信贷,很多中介结构:越来越像金融公司,“首付贷”、“全款贷”、“换房贷”、“监管贷”、“理房通”等一系列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品服务。

  当下很多中介机构利用独家房源等,变现垄断了购房者选择其他金融机构的可能性,事实上,也因为这些产业链的存在,中介机构垄断后是有推涨房价的作用和意愿的。“未来主要监管的将是:首付贷、买卖双方的资金、烘托房源价格、房源的真实程度。从目前市场看,这些领域的调整改善,规范化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还明确要求,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价格、通信、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快建设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联合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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