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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要求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
栏目:周边 来源:扬子晚报 时间:2年前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记者获悉,今年江苏省将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将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8万套、基本建成13万套。全省将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4.8万套(间)、基本建成7.3万套(间),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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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向各地住建部门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通知》从防水、防噪、室内空气健康等八方面,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划定“底线”要求。比如,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卫生洁具、厨房水槽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应密封防水。顶棚、墙面、地面应选用不易变形的材料,平整度2m内偏差不大于3mm,等等。

《通知》要求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设计单位应精心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措施。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明确防治的具体做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记者了解到,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扎实推进建设,江苏省要求进一步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要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落实各项具体举措,坚决扛起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措施和施工具体做法,切实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把保障性住房质量作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参照《通知》相关内容,完善监督检查技术要点,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底线要求。

此外,江苏省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等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鼓励保障性住房进行质量信息公示、购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约束作用,创新性完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工程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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