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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这些人,可申请!事关住房保障……
栏目:周边 来源:扬子晚报 时间:2年前

为进一步完善扬州市区住房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近日,扬州市住建局和扬州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明确2022年度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收入线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今年打算申请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

限价商品房的家庭,

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与去年相比,

今年市区保障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扬州发布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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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形式和保障对象

扬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改革处负责人介绍,今年扬州市住房保障依旧分两种类型、三种形式,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实物配售)。

保障对象分三大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满足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或限价房实物配售,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

根据《2022年扬州市区基本住房保障类型及保障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的住房困难人员,可以继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具体由各区、功能区住房保障部门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进一步加强保障。

收入线和公租房保障范围调整

根据准入条件,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均要求市区户口3年及以上。根据《扬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准入审核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标准,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80%、50%左右的比例确定。

基于此,2021年扬州市区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收入标准线为:低收入线标准由去年的2150元/月(含)以下,调整为2300元/月(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由去年的3400元/月(含)以下,调整为3700元/月(含)以下。同时,财产状况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扩大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今年起,扬州市区适当扩大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市区户口3年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家庭成员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级、二级残疾)的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其他准入条件的无房家庭(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私有住房、无承租公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按照建筑面积5元/㎡/月标准缴纳租金。

市区户口3年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且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同时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其他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按照1-2人户保障建筑面积50㎡、3人及以上户保障建筑面积65㎡、18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额=(保障建筑面积-该户住房建筑面积)×18元/㎡/月,每户每月托底保障360元。

上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进行核查认定,残疾人员家庭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件证明。

其他准入条件、审核流程不变

公租房月租金缴纳标准仍为5元/㎡/月

除上述调整内容,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其他准入条件、审核流程等要求不变。

市区户口3年及以上,申请人年龄男60周岁(含)、女55周岁(含)以上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700元,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私有住房、无承租公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政府提供租赁房源,房源建筑面积60㎡,按照建筑面积5元/㎡/月标准缴纳租金。

限价房以实际提供的房源为准

市区户口3年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700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成员私有住房(含政策性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及以下,且满足限价房保障其他条件的,可申请实物配售。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实物配售房源由政府提供,价格限定在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70%左右,1人户、2-3人户、4人及以上户家庭,分别限定购买65㎡以下、90㎡以下、120㎡以下套型,具体以实际提供房源为准。

全年工作日均可申请

从去年3月开始,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已实行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全年工作日均可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申请。放开申请受理时限后,进一步缩短了审核工作周期,实现“应保尽保”。

申请家庭通过审核后,原则上由终审部门每季度末进行公示,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汇总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

按规定核查家庭财产

今年扬州市将继续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等。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重点核查房产(家庭成员所有房产)、车辆等。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0㎡(不含)、家庭拥有2辆及以上机动车,或一辆机动车但价格超过规定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名下车辆超过8万元(不含),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名下车辆超过10万元(不含)),认定为不符合申请条件,不超过标准的则不纳入家庭财产计算。

不符合续租条件实行“退出管理”

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扬州市将对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开展续租审核工作。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续签三年租赁合同。

公租房续租审核内容包括对续租保障家庭的人口、户籍、婚姻、房产、工商注册和车辆情况进行核查。如经续租审核不再符合条件,将实行“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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